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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引邻里纠纷!法院调解:既要“静音”更要“静气”

2026-06-04 17:00 来源: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王某是西固区某小区居民,自2024年起经常被楼上邻居家制造的噪音所困扰。经打听得知,楼上邻居李某是一名工艺品加工业者,在自家经营了一间手工工作室,日常作业中经常产生机器运转、物品敲击等声音,每日作业时间跨度较长。长期持续的噪音严重影响了王某的正常生活,他多次上门与李某沟通,并通过小区物业居中调解,但均没有明显效果,邻里矛盾也持续激化。2026年4月,忍无可忍的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起诉至西固法院,要求李某停止噪声扰民,并向其赔礼道歉。

  考虑到邻里纠纷特殊性,西固法院联合双方当事人所在社区、物业公司等单位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办案法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走访了与李某同住一栋楼的左邻右舍,大部分人都认可王某所述的事实,并表示不胜其扰;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也实地前往李某家中查看,发现李某虽然已对自己日常作业的房间进行了隔音处理,但所产生的噪音分贝依然超过规定的标准。

  虽然案件事实已经清楚,但办案法官并没有急于作出判决,而是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或许是因为积怨已深,李某和王某刚一坐下来就争吵不停,说出了很多过激言语。为此,办案法官先是安抚二人情绪,然后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引导双方各让一步。

  “我也知道这个事儿一开始怪我,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可对方还是得理不饶人。难道我在自己家里做自己喜欢的事都不行吗?”

  “当然可以,这是你的权利。但是,你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不能影响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随即向李某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邻权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我知道你已经采取了一些隔音措施,但作业时产生的声音依然超出规定标准,侵害了邻居的健康权与居住安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听完法官的释法,李某的情绪逐渐平复,开始正视自身问题。

  随后法官又转向原告王某,肯定了王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也说明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希望王某能够体谅李某靠手工加工营生的实际情况,给予对方合理的整改时间。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的态度都慢慢软化,并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承诺调整日常作业时间,避开居民正常休息时段,同时更换了工作设备,并在房间墙壁再增设一层隔音棉,进一步降低噪音。原告王某也同意不再要求李某赔礼道歉,愿意给对方整改的空间。二人在法官的调解下当场握手言和,为这起困扰邻里两年多的噪音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点。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谐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邻里纠纷看似“小事”,却直接关乎群众日常生活的幸福感,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让“小矛盾”激化成“大冲突”。西固法院将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注重通过情理交融的调解方式稳妥化解邻里纷争,在厘清是非对错的同时努力保全邻里情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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