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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酒”也是酒!酒驾认定不看时间,看这个!

2026-01-15 10:59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我昨晚喝的酒,今天早上开车也算酒驾?”许多驾驶员朋友误以为睡一觉就“酒醒无事”,却不知酒精尚未代谢完毕,一旦驾车被查,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结合靖远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近期审理的相关案件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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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界定:构成犯罪不看“隔夜”,只看“含量”

  “我昨晚喝的酒,睡一觉肯定没事了。”这是最常见的认识误区。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受体重、解酒能力、饮酒量等多种因素影响,过程可能长达10至24小时以上。因此,“隔夜”不等于“酒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该罪的认定,以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作为核心的客观标准。只要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即属于醉酒驾驶。一旦被查获并鉴定达标,就将面临拘役、罚金,以及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驾证的严厉刑事与行政处罚。同时,犯罪的这份案底,更将对个人就业、前途乃至家庭产生深远影响。

  02

  风险认知:“人醒”绝不等于“酒醒”

  “隔夜酒”最危险之处,在于其欺骗性。驾驶人常感“只是有点晕”“头脑清醒”,殊不知残留的酒精会持续严重削弱人的判断力、反应速度和车辆操控能力。在紧急情况下,可能大脑无法做出及时正确的指令,手脚协调性下降,视物可能模糊或出现重影。对于血液酒精含量达到定罪标准的行为,原则上均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量刑时,将综合考虑酒精含量数值、驾驶路段、时间、是否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情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办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相关指导意见,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等从重情节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03

  行为指引:唯一安全准则是酒后给予身体充分的代谢时间

  为避免陷入刑事法律风险,靖远县法院向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发出以下明确的行为指引:

  1.摒弃错误认知:必须彻底消除“睡一觉即可解酒” “人醒即酒醒”等错误观念。人体代谢酒精的速度有限且因人而异,自我感觉绝不能作为判断能否安全驾驶的依据。

  2.严守安全间隔:最稳妥、最合法的做法是如果次日有驾车安排,则前一晚坚决不饮酒。如确已饮酒,必须保证饮酒结束与再次驾车之间有足够长的时间间隔,以确保体内酒精完全代谢。

  3.主动选择替代方案:在不确定自身是否已完全代谢酒精时,唯一正确的选择是放弃驾车,转而使用公共交通、出租车或聘请代驾。此举既是对法律的遵守,也是对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体现。

  4.履行社会责任:共同饮酒者及亲友,负有提醒、劝阻饮酒者次日不得驾车道德与法律上的附随义务。纵容他人“隔夜酒驾”,既是对其不负责任,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让我们共同努力,从杜绝“隔夜酒驾”做起,共建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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