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劳务费久拖未结 法院速调促当庭履行
“这笔血汗钱终于拿到手,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接过 25000 元现金的那一刻,装修师傅老莫(化名)的手指紧紧攥着崭新的钞票,眼角泛起笑意,向案件承办人连声道谢。近日,宕昌县人民法院审监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拖欠劳务费,让这起拖了两年多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事情要从2021 年 4 月说起。被告老杨(化名)因经营 KTV 需要,雇佣老莫带领施工队负责场地装修。双方约定,劳务报酬按天结算,装修材料由老杨先行支付款项后,再由老莫负责采购。当年7月KTV 装修工程如期完工,在后续付款过程中,老杨通过微信分多次支付 120000 元,剩余款项迟迟未结清。眼看辛苦钱没了着落,老莫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老杨诉至宕昌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情况。老杨坦言,自己并非故意拖欠,而是对部分工序的工时核算存在异议,认为老莫主张的劳务费金额偏高;老莫则表示,这笔钱是自己和工友的血汗钱,家里等着用钱周转,拖延这么久实在难以接受。考虑到双方此前并无矛盾纠葛,且案件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焦点仅在于费用核算细节,承办人决定采用“释法明理 + 情绪疏导” 的调解思路,从化解矛盾、减少双方诉累的角度出发,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人首先向老杨释明《民法典》中关于劳务报酬支付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拖欠劳务报酬不仅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纳入失信名单等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安抚老莫的激动情绪,引导其换位思考,理性表达诉求。
“工人师傅们付出了实际劳动,理应获得相应报酬;作为雇主,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费也是法定义务。”承办人结合类似案例,向双方摆事实、讲道理,既肯定了老莫团队的施工成果,也体谅了老杨的经营压力,建议双方各退一步寻求共赢。经过多轮耐心沟通,老杨最终认识到自身责任,主动提出当庭一次性支付 25000 元劳务费;老莫也表示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同意收到款项后不再就此事追究其他法律责任。随着 25000 元现金当面清点交付,双方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确认,这起僵持已久的劳务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此次调解不仅为劳动者快速挽回了经济损失,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更以高效便捷的解纷方式,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宕昌县人民法院始终聚焦民生领域纠纷,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有温度,切实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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