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城区法院:法检联动破僵局,和解履约解民忧
一笔20万元购车款纠纷,两审胜诉后陷入执行僵局,8万余元案款久拖未结。就在案件因“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按下暂停键时,由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一场公开听证会,让这起看似陷入死局的案件迎来了“柳暗花明”。近日,在法检两家协同推动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为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胜诉的判决,遇阻的执行
本案起因于徐某某与方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经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法院均判决方某某向徐某某返还购车款20万元。判决生效后,因方某某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徐某某于2024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迅速行动,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成功执行到位12万余元,并查封其名下房产。然而,受房产处置周期长、难度大,且可能存在其他优先权等因素影响,剩余8万余元案款一时难以执行到位。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方某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并作出了拘留决定书。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不是终点,听证会搭建和解桥梁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非意味着债权人权利就此落空,也不代表被执行人可以“高枕无忧”。对于申请执行人徐某某而言,债权仍在;对于被执行人方某某而言,失信惩戒的“紧箍咒”始终未松,生活、出行、经商处处受限。在巨大的信用压力和司法威慑下,方某某主动寻求解决途径,向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为此组织了一场公开听证会,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促进矛盾化解。听证会上,在法检两方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下,双方当事人放下了过往怨怼,开始务实协商。申请执行人徐某某考虑到款项回收的时间成本和不确定性,愿意在数额上做出一定让步;被执行人方某某则渴望摆脱失信困境,恢复正常生活,明确承诺尽力筹款。
经充分协商,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并签署和解协议:方某某一次性向徐某某支付45000元,了结全部剩余债务;案件执行费3126元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协议达成后,方某某当场足额支付全部款项,实现了“一手签协议、一手付钱”的案结事了。
法检联动破解执行难题
本案是嘉峪关市法检两院深化协作、联动化解社会矛盾的一起成功范例。执行法官表示:“此案展示了现代执行工作的‘组合拳’:既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形成强大威慑,为和解创造有利条件;又通过听证方式搭建高效沟通桥梁,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过“听证+调解+监督”三位一体模式,不仅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让被执行人摆脱失信困境、重获新生,生动展现了新时代司法机关主动担当、多元解纷的治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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