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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12月20日前不履行,将被拘留或追究刑责!

2025-12-09 10:09 来源:安定区法院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王彦等20名被执行人预拘留的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王彦、冉玉忠、贾林、李孝文、姜彦军、杨乐、常海军、巩克禄、何满、赵彦军、朱彦强、赵晓霞、邵兴旺、朱莉彪、曹涛、徐颜荣、李霞、王让、卢瑞博、张富等20名拒不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20名被执行人于2025年12月20日之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款(六)项、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1. 被执行人:王彦,男,1983年12月11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临洮县洮阳镇纸坊新村11栋3号,身份证号码:62010219831211****。未履行(2024)甘1102执2222号案件标的款10342元,诉讼费82元及执行费118元。

  2. 被执行人:冉玉忠,男,1970年10月19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石峡湾乡石峡湾村下阴洼社,身份证号码:62242119701019****。未履行(2025)甘1102执899号案件标的款37451元及执行费543元。

  3.被执行人:贾林,男,1965年10月3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赵家铺村北庄社23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651003****。未履行(2025)甘1102执903号案件标的款4398元,诉讼费25元及执行费50元。

  4. 被执行人:李孝文,男,1968年9月29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石峡湾乡景子岔村车门沟社,身份证号码:62242119680929****。未履行(2025)甘1102执907号案件标的款24663元及执行费335元。

  5. 被执行人:姜彦军,男,1991年10月3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小岔村33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911003****。未履行(2025)甘1102执1081号案件标的款5830元、诉讼费50元,公告费560元及执行费50元。未履行(2025)甘1102执2141号案件标的款40926.7元,诉讼费1384元及执行费513.9元。

  6. 被执行人:杨乐,男,1989年1月20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三十里铺村南街社5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890120****。未履行(2025)甘1102执1436号案件标的款1446元及执行费50元。

  7. 被执行人:常海军,男,1984年3月25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团结镇庙川村靳家川社18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840325****。未履行(2025)甘1102执1438号案件标的款566070元,诉讼费4794元及执行费8061元;未履行(2025)甘1102执1439号案件标的款456630.8元,诉讼费4733元及执行费6749元。

  8. 被执行人:巩克禄,男,1979年6月20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南川村邵家庄社180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790620****。未履行(2025)甘1102执1794号案件标的款34459元,诉讼费369元及执行费417元。未履行(2025)甘1102执1787号案件标的款17830元及执行费167元。

  9. 被执行人:何满,男,1973年8月20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石峡湾乡三岔村张家曲社18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730820****。未履行(2025)甘1102执1796号案件标的款24163元,诉讼费237元及执行费262元。

  10.被执行人:赵彦军,男,1978年9月1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南川村上街社11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780901****。未履行(2025)甘1102执1796号案件标的款159177.81元,诉讼费1742元及执行费2287.67元。

  11. 被执行人:朱彦强,男,1973年5月17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三十里铺村朱家庄社74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730517****。未履行(2025)甘1102执2144号案件标的款112936元、诉讼费2707元,公告费450元及执行费1594.04元。

  12. 被执行人:赵晓霞,女,1981年5月3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南川村无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810503****。未履行(2025)甘1102执2431号案件标的款35462.57元,诉讼费385元及执行费431.94元。

  13. 被执行人:邵兴旺,男,1989年5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将台村万崖河社71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890515****。未履行(2025)甘1102执1225号案件标的款3260元及执行费50元。

  14. 被执行人:朱莉彪,男,1995年3月8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称钩驿镇称钩驿村董家岔社,身份证号码:62242119950308****。未履行(2025)甘1102执1782号案件标的款24024元及执行费407元。

  15. 被执行人:曹涛,男,1982年9月7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龙滩村南湾社26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820907****。未履行(2025)甘1102执1789号案件标的款2272元及执行费50元。

  16、被执行人:徐颜荣,男,1978年1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称钩驿镇称钩驿村徐家川社07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780115****。未履行(2025)甘1102执1785号案件标的款3902元,诉讼费69元及执行费50元。

  17、被执行人:李霞,女,1979年10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将台村万崖河社48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791015**** 。未履行(2025)甘1102执1966号案件标的款213851.36元,诉讼费2306元及执行费3211.41元。

  18、被执行人:王让,男,1964年7月13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小岔口村杜家湾社4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640713****。未履行(2025)甘1102执1966号案件标的款213851.36元,诉讼费2306元及执行费3211.41元。

  19、被执行人:卢瑞博,男,1988年3月2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白碌乡拽碾村圈儿湾社03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880302****。未履行(2025)甘1102执2149号案件标的款14000元及执行费110元。

  20、被执行人:张富,男,1986年05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镇小柏林村谢家湾社35号,身份证号码:62242119860515****。未履行(2025)甘1102执2436号案件标的款268506.37元,诉讼费2664元及执行费 392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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