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 结伙盗窃终获刑
原标题: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 结伙盗窃终获刑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最高法数据显示,近三年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其中盗窃罪尤为高发。未成年人犯盗窃罪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又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一起来看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盗窃案。
案情介绍
2024年8月,被告人齐某伙同施某、周某前往靖远县某小区,以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期间周某因身体不适提前离开,齐某与施某在冯某车后备箱盗得多种香烟,后施某将部分香烟销赃,所得赃款进行分配,其余香烟被二人吸食,此次盗窃物品价值3350元。只因初次作案轻易得手且未被察觉,2025年1月,齐某又伙同施某、周某、梁某四人至平川区某小区,再次拉车门实施盗窃。四人陆续在多名被害人车中盗得白酒、香烟、“红牛”饮料,玉质手镯等财物。事后,部分赃物被销赃,赃款四人平分,部分物品被分配或藏匿。经鉴定,此次盗窃物品价值18096元。
案发后,在亲属的劝导陪同下,齐某主动向平川分局、靖远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部分赃物被扣押并发还被害人,齐某与施某共同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认为,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有自首情节,还退赔部分损失并获谅解,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同时责令其继续退赔未退赔的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不是“免罪金牌”,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从轻处罚的目的并非纵容,而是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但从轻不等于免责,一旦触碰法律红线,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留下终身无法抹去的违法犯罪记录,影响未来升学、参军、就业等人生重要选择。因此,家长应以身作则,加强法治教育与品德培养;学校需重视法治课程与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各界也应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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