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发还公告!@王梅等受害人,速来领钱
关于被告人韩长胜、朱帅帅等犯集资诈骗罪
被告人刘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清退发还赃款的公告
关于被告人韩长胜、朱帅帅、周永西、张富恒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刘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涉案财产已由本院依法立案执行。为高效、有序、准确地完成赃款清退发还工作,现将赃款清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自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清退对象及清退比例
本次赃款清退对象为在被告人韩长胜、朱帅帅、周永西、张富恒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刘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甘0103刑初131号刑事判决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审核确定的赃款明细名册内的各集资参与人。清退比例为5.10%(到案金额为101807.43元)。
三、发放平台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楼执行指挥中心。
对返还资金的分配比例按各集资参与人被害金额所占涉案总金额比例发放(计算方法:未退赔赃款/涉案赃款总额*本案到案金额)
四、注意事项
1.各集资参与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个人拟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户名、卡号、联行号)、银行卡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需联系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并提供继承人身份证、继承权公证文书和开立在继承人名下的银行账户(递交相关材料需在公告期内)。
五、法律风险提示
1.为确保赃款准确清退发还,各集资参与人需进行信息核实登记,需由各集资参与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办理发还手续。
2.集资参与人需严格信息核实登记,未在公告期内进行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资金不能返还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3.继承人参与发还活动的,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亲属关系)的材料或文书。各继承人之间的份额请自行协商解决。
4.本院将登记各集资参与人身份及账户信息后集中发放,为确保尽快收到清退的款项,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码当前须处于使用状态,如对银行卡相关信息不清楚、预留手机号不清楚或需要变更预留手机号码的,请尽快至开户行所在银业网点办理。
5.请各集资参与人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方式要求提供个人隐私等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6.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发放登记工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承办人:廖法官
联系电话:0931-2584783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1113号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6日
附:赃款明细及被害人名单
01
附表1:被告人韩长胜等4人集资诈骗罪赃款明细



02
附表2:被告人刘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赃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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