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妙调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一起婚姻纠纷案件。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通过网络相识,后步入婚姻,现两人育有一女,就读于小学。两人因双方父母过多参与婚姻生活产生矛盾,无法再继续一起生活,双方皆认为感情已破裂,同意离婚,但两人对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了较大分歧,双方皆表示无法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均认为对方无法更好的教育孩子,由自己抚养更为合适。承办法官从实际出发,耐心分析利弊,安抚当事人情绪,不断为双方当事人提供解决思路。经过法官多番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孩子上学期间由工作较为稳定,职业固定的王某抚养,以更好地进行学业上的指导;而假期及周末则由工作时间灵活的李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孩子十八周岁时止。
子女的生活、教育与情感需求是考量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在上述案件中,父母双方都只关注到自己抚养孩子有利的一面,但忽略了父母关系的和睦对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影响。只有父母双方处理好情绪,互相合作,齐心协作,做出灵活的抚养方式与时间安排,才能给子女创造宽松快乐的成长环境,共同呵护、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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