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817.40万元,环县中医院原院长受审
11月21日上午,环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环县中医医院原院长董某某受贿一案。
环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董某某利用担任环县中医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环县中医医院的建设工程项目承揽、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资金结算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817.40万元,其中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76.48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董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董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纪委监委部分工作人员及被告人家属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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