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27份借条不还款?
近日,成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27份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最大限度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与被告系朋友关系。因资金周转困难,常某于2016年6月向刘某借款50000元并约定利息1分,同年12月,常某在未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向刘某再次借款50000元并约定利息2分。随后,在2017年至2020年间常某多次向刘某偿还部分利息时,又借款并约定利息。每次清息、借款时,双方都就之前尚未偿还的本金和未结清的利息重新出具新的借条。截止2022年,常某向刘某已出具借条26份,刘某要求常某还清借款和利息未果后,双方就所有借款、利息一次算清,重新出具了第27份借条,约定常某向刘某偿还借款本息共计500000元,然而过了约定期限,常某依然未归还借款分文,刘某多次联系未果,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双方均认可债务,秉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承办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但双方当事人就还款期限、还款金额等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争论不休,承办法官决定开庭审理后再作打算。庭审中,承办法官梳理双方意见诉求,按照时间顺序将当事人提交的27份借条和证据排序整理,理清了证据脉络和基本事实。随后,通过多次调解,承办法官从双方的友情基础上寻求调解的突破口,向双方阐述各自的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最终,通过连续两天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消除了心中隔阂,刘某就部分利息作了让步,常某承诺分期按时归还欠款,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该起民间借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俗话说“借钱容易要钱难”,民间借贷纠纷频繁发生,有很多纠纷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原、被告本该是友爱和睦的关系,却因债权债务使得双方关系逐渐疏远,甚至对簿公堂。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民间借贷需谨慎,要时刻提醒自己,无论是借款还是还款,都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避免产生纠纷,共同营造一个诚实信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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