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陇原风暴2024”执行行动临洮站活动侧记
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张振宇 孙珩力 通讯员 马博
朔风起,寒意浓。亮利剑,促执行。
10月25日下午2时30分,随着一辆辆警车驶出,甘肃法院“陇原风暴”直击执行现场临洮站开启直播,共计581.15万人次通过“甘肃高法”“中国甘肃网”“鼎立信”“甘肃网信”“陇原剑”“视听甘肃”等直播平台在线直击法院执行现场。执行局局长带队深入一线啃“硬骨头”,人大代表、检察官应邀见证,直播间留言区不断被刷屏,临洮法院执行干警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得到广大网友好评点赞。
诉前保全 执行双保险
行动伊始,执行团队便先来到临洮县某银行,在执行法官出具了工作证和相应的法律文件之后,银行工作人员直接开始了财产划扣。
工作人员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执行法官简单介绍了案情。原来,这是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辛某与侯某(辛某妻子)在某银行各借款200万元,史某夫妇为2笔借款提供了担保,但借款到期后辛某夫妇未按约定偿还,多次催收无果后,银行将辛某夫妇及具有连带清偿责任的史某夫妇告到法院,要求偿还2笔借款的本息合计440余万元。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
“为什么会直接到银行进行扣款呢?”
面对网友的提问,法官及时在直播间中进行了解答:“此案是一起诉前保全案件。通俗地说,就是银行知道借款人有资产的情况下,在提起诉讼之前,先到法院进行了保全申请。诉前保全制度可以有效避免或阻止被保全的财产发生转移、隐匿或变卖等情况,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通过诉前保全,为胜诉当事人早日实现权益提供了财产保障,从源头上减少了执行不能情况的发生。在此基础上,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往往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对高效化解纠纷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系统流程的完结,银行当场把担保人史某夫妇被冻结的4431671.76元划拨到了法院的执行案款专户中。
执行结束后,法官继续向直播间的网友科普道:“在日常的工作中,人民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车辆、证券等财产信息,并迅速冻结、划扣被执行人的存款账户资金。结合本案实际,‘诉前保全+总对总查控’,就相当于给执行上了一道‘双保险’,最大程度保障了案件的顺利执行。今天我们在银行的划扣工作顺利完成,明天申请人就可以收到款项,这2起案件就全部执行完毕了。”
居中调解 巨额欠款以房抵债
从银行出来后,直播队伍马不停蹄赶往下一起案件的执行现场。与上一起案件不同,这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两家公司,系供货关系,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得500余万的货物后,一直未能支付货款,乙公司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经双方协商,临洮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约定期限分三期支付全部货款,若其中任意一期不按期支付,则可申请全案执行。因为甲公司未能按照调解书约定的要求按时支付,在法官的多次沟通下,甲公司负责人提出愿意拿出几套房产用作以物抵债。
在小区的毛坯房内,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律师开始协商。
“这间房子也是我们的供应商以物抵债的,总面积159平,当时的单价是6030元每平米,这样算下来就是985770元。”
“不行,我来之前就和委托人商量了,现在这个小区的房价已经下跌,按照原始报价我们是不能接受的。”
“当时我们的供应商在抵押房产的时候就是按照这个价格来算的,那按照现在的价格算我们不就亏了吗?”
“但是我们当下协商的时候房产确实不是这个价格,而且还是高层住宅的二楼,我们只能按照每平米4000元折算。”
“不行,这也太低了,市中心的房子,小区绿化等基础设施都不错,这样低的价格我们不能接受。”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法官调解道:“我们来这里主要是为了解决问题,房价按照开盘价计算确实不太合适,但是按照四千元折价也确实太低了,这样,你们双方都给各自的委托人打电话商量一下,各退一步,商讨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价钱。”
最终,在双方律师的反复协商和法官的调解下,此套房产按照每平米5530元的价格完成了以物抵债,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并握手言和。
“法官,我的委托人想了解一下,能否解除他的限高令,他的公司也被上下游公司拖欠了大量工程款,限高令对他出行讨要欠债构成极大不便。”在达成调解后,甲公司律师向本案执行法官提出申请。
“在你们履行了一部分款项的情况下可以酌情解除限高令,但是剩下的款项也必须尽快还清。”
法官也提醒直播间的广大网友,不积极履行法院判决,不仅会被执行“限高令”而且会上“失信人”名单,甚至在法院下达报告财产令时,存在故意隐瞒等未如实报告财产的行为时,还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婚姻破裂 拒不抚养强制执行
临洮某小吃城外,法官让同行的法院干警在此等候,免得人多影响被执行人的生意,自己走到被执行人的小吃摊前亮明身份表明来意。
“你是郑某吗,这个是他的店铺吗?”
“我不是郑某,我是他小姨子。”
“我们是临洮法院执行局干警,郑某去哪了?”
“我不知道,他今天有事出去了。”
因郑某不在店铺,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郑某,郑某表示自己今天在外办事,执行法官随即口头传唤郑某前往法院,督促履行之前离婚时法院宣判的抚养费。
据法官介绍,本案双方郑某与张某系自由恋爱,后因双方感情不和,郑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孩子由张某抚养,郑某需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8447元,因郑某迟迟不履行义务,张某于今年8月向临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想问一下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是如何判的呢?”面对直播间网友的提问,本案执行法官现场回答道:“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和各位网友普及一下这个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以父母协商为原则,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情况进行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遵循其真实意愿。”
在法院的调解室中,郑某带着刚刚筹集到的4000元匆匆赶到。“法官,我暂时只能筹集这么多钱了,实在是没办法了,能不能和张某再商量一下?”
因为此时张某已经带着孩子回到了会宁老家,法官于是拨通了张某的电话。
“你们之前协商的是让他全部偿还,但是我现在看他确实是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他现在筹集到4000元,你看先把这部分给你履行了怎么样?”
“不行,4000太少了,不是有规定说不偿还可以拘留吗,你们把他抓起来!”
正在法官和张某商量的时候,郑某又用自己的信用卡支付了3000元。
“我实在是没办法了,现在信用卡也用上了,我们商量着来好不好,我一定把这个钱给你打过去。”郑某无奈地说道。
法官见状,只好在电话里安抚申请人:“你们也是夫妻一场,可以拘留,但是我建议让他慢慢偿还,他也感受到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了,我会持续敦促他,直到付清”
最终,经过法官长时间的劝说和调解,张某同意此次先履行7000元,剩下的抚养费按照每月1000元分期付款,直至全部履行完毕。
在广大网友的见证下,此次临洮县法院直击执行现场活动共执行案件10件,其中执行完毕6件,达成和解2件,共执行到位2043万元,有力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大道至简,行则将至,执行工作绝非“一蹴而就”。临洮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泽祥表示,临洮法院将继续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坚守初心使命,持续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以“陇原风暴 2024”执行行动为抓手,深入落实交叉执行、终本清仓、执源治理,集中力量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案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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