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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悬赏2男1女财产线索,举报有奖励!

2024-10-14 09:20 来源: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甘1102执2052号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亚泽与被执行人刘波、申凤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波、申凤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多次敦促履行,均借故拖延执行。被执行人刘波、申凤琴具有恶意规避执行行为,情节恶劣。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刘波、申凤琴的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波,男,19800604日出生,汉族,住安定区四号小区18号楼1702室,公民身份证号码:622421198006046411

  被执行人:申凤琴,女,19800208日出生,汉族,住安定区四号小区18号楼1702室,公民身份证号码:622427198002081621

  未履行标的:80000元。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1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波、申凤琴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或提供刘波、申凤琴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使得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5000元。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注意事项: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32-5984569  19993260610

  联系人:王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甘1102执75号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瞿晓安与被执行人李国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国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多次敦促履行,均借故拖延执行。被执行人李国星具有恶意规避执行行为,情节恶劣。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李国星的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国星,男,19910903日出生,汉族,住定西市安定区宏通苑小区31号楼3单元401室,公民身份证号码:622421199109031575

  未履行标的:30860元。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1日止。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国星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或提供李国星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使得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500元。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注意事项: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32-5984569  19993260610

  联系人:王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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