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00元草料款无力偿款 法院:“以牛顶债”
在执行工作中,面对多样化的财产形式和复杂的执行环境,执行干警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努力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西河法庭通过“以牛顶债”的方式成功执行完毕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汪某在王某处赊购了15800元的草墩并向其出具欠条一份,双方约定于2023年10月20前给付。到期后,汪某一直推诿拒付。王某遂将汪某诉至法庭,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但汪某仍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王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汪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后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后通过走访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汪某在某地有一处养殖场,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了申请人王某并驱车赶往汪某养殖场了解情况。牛棚中,办案法官向汪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对其进行法理与情理劝说。汪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以牛抵债履行案款。后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王某同意以牛抵债,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 2024-09-09履行承诺+督促履行 保障胜诉权益实现
- 2024-09-09王磊履行完毕!执行悬赏公告被撤销
- 2024-09-09“老赖”拒不支付抚养费 听到要拘留 立马支付1.44万元
- 2024-09-09两人主动履行!撤销悬赏公告
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
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