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通渭县法院:执行显担当 为民解心忧
近日,通渭县人民法院特别邀请市人大代表、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现场监督,在镇、村干部的见证以及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原告庄基与被告的承包地相邻,因被告将房屋排水渠填埋,致使原告无处排水,房屋受潮,原告要求被告排除妨害,将填埋的排水渠恢复原状,但双方协商不成发生纠纷,原告向通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通渭县人民法院判决由被告将上述排水渠恢复原状。后因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排水渠恢复原状之前照片)
面对相邻关系纠纷,稍有不慎就会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必须全面妥善处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动员被告主动履行义务未果,故联系了镇党委政府及村级干部,决定组织现场执行,并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现场监督。2024年8月13日上午,执行干警与一同前往的人大代表、检察员、党政村干部共同协商,分别做好了当事人及相关群众的工作。在现场,执行干警依照判决用尺量测量确定了排水渠的位置及宽度和长度,用铁锹一锹一锹打开了一条长约21米、宽约50公分的排水渠,至此,本案得以彻底执行完毕。
(排水渠恢复原状之后照片)
此次执行,不但为当事人解了心忧,也是通渭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案例。今后,通渭县人民法院将树牢“双赢多赢共赢”、“政通人和事了”等新时代能动履职理念,善意文明执行,强化执行力度,实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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