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开在庭审现场的“禁毒公开课”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意识,严防青少年药物滥用,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作用,6月24日上午,省法院、城关法院联合组织兰州文理学院学生,为200余名师生带来两场毒品犯罪案件的观摩庭审,将“公开庭审”变成了一场生动、直观的禁毒法治教育课堂。
“现在开庭,请法警传被告人到庭。”随着法槌敲响,庭审在庄严的气氛中正式拉开帷幕。
庭审现场
2024年2月,杨某通过微信联系肖某某表示有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要出售,让其帮忙寻找买家,肖某某将曾某军作为买家介绍给杨某,二人谈好价格。4月20日,杨某按照事先约定到某停车场内向曾某某交付毒品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查获甲基苯丙胺29.15克。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依次经过严谨有序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节奏流畅,程序严谨。庭上,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表示认识到毒品带来的危害,并表示了忏悔,希望法庭能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从轻处罚。在另一个法庭内,王某某贩卖毒品案也在同时开庭,并予以当庭宣判。
畅谈观感
参与旁听的师生全神贯注、认真观摩,真切体会到庭审的严肃与庄重。“第一次观摩庭审,深刻感受到了毒品的危害和法律的权威。”“我们要把这次观摩的经历告诉更多的人,坚决抵制毒品。”同学们纷纷表示参加旁听活动收获颇丰,不仅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更增强了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
活动意义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此次庭审不仅教育意义深刻,充分发挥出普法宣传效能,而且能够有力推动庭审优质化改革,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下一步,甘肃法院将坚持严惩毒品犯罪,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充实的禁毒宣传教育,为营造绿色无毒的良好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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