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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成县法院:判后督促履行,150余万元全部到位!

2024-06-07 09:19 来源:陇南成县法院

  “谢谢法庭,100多万赔偿款这么快就拿到了,想不到法庭比保险公司还要“保险”,我给你们点赞!”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原告妻子陈某在拿到赔偿款后高兴地说道。在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成县法院抛沙法庭贯彻“诉讼到我为止”理念,及时督促被告履行义务,避免了案件由审理程序延伸到执行程序,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2年11月19日,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将同向翟某驾驶的拖拉机追尾,造成翟某受伤,住院400余天,经鉴定翟某为植物生存状态。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的车辆挂靠在某公司,并在某保险公司购买有保险。某保险公司已垫付医疗费24.7万余元,李某已垫付医疗费3.2万余元。案件受理后,法庭多次就赔偿问题组织调解,但各方始终不肯作出让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翟某155万余元、李某赔偿翟某2.8万余元,某公司对李某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作出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

  在判决生效后,办案法官并未松劲歇脚,考虑到事故导致原告成为植物人,需家人陪护照顾,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法官多次在履行期内打电话督促各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在法官的不断督促下,某保险公司履行了赔付义务,而李某和某公司一直未履行。

  “翟某现在已经成了植物人,家庭经济收入受到很大影响,你要积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一旦进入执行程序,除了支付赔偿款,还有面临纳入失信人名单、网络曝光的风险。”“虽然翟某是李某撞的,但是李某的车挂靠在你公司,现李某家庭生活困难,按照法律规定你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办案法官多次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做李某和某公司思想工作,释明不按照判决书履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督促他们尽快履行。经过不断沟通协调,某公司与原告妻子陈某达成和解,同意放弃部分赔付款项,某公司将剩余赔付款履行完毕。

  “案子虽然结了,但事未了,不妥善处理可能会衍生出新的矛盾。做好判后督促履行,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用心用情做好督促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既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也要有爱心、耐心,过程虽然艰难,但事情终于了结。累是累了点,能得到当事人的肯定,感觉所有的努力付出都是值得的。”说起案件的督促履行过程,抛沙法庭的法官感触颇深。

  督促履行,是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通过督促履行让司法裁判“文本法”更加契合人民群众“内心法”。下一步,抛沙法庭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坚持实质化解纠纷,推动“末端执”向“源头治”转变,切实从“执源”上缓解执行压力,防止“一案结,多案生”,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依法能动履职,写好审判“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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