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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

2024-05-16 14:29 来源:甘肃高院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拍辅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甘肃高院)决定面向社会建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库程序

  甘肃高院依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遴选产生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一)公告。在甘肃高院公告栏、甘肃高院门户网站、“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和中国甘肃网等发布本公告。

  (二)申请。意向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我院提交申报材料(按本公告第三条所列项目顺序,对所提交的材料制作目录清单、标注页码、统一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逾期申报的,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申报机构必须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或入库资格,且五年内不予申请进入甘肃法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名册。已在名单库中的拍辅机构,需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将从原名单库中剔除。

  (三)评审。甘肃高院成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对报名入库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评估审查,研究提出入库建议名单。评审采用书面审查方式进行,并视情况安排实地考察、现场提问等方式核实参与报名机构的具体情况。

  (四)确定。评审小组将入库建议名单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确定。

  (五)公示。拟入库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在甘肃高院公告栏、甘肃高院门户网站、“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和中国甘肃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公布。在甘肃高院公告栏、甘肃高院门户网站、“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和中国甘肃网公布更新后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原拍辅机构名单库同时公告作废。

  (七)备案。甘肃高院将更新后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报名条件

  (一)申请纳入名单库的拍辅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公证机构除外);

  2.在甘肃省内具备与所承担的网拍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完成网拍辅助工作所必须的设备设施等;

  3.承担仓储、保管、运输工作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仓储场地和条件、保管设备和设施、运输设施和人员等;承担鉴定、评估、检验、审计工作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技术人员等;

  4.能够按照要求收集信息、制作照片、视频和文字说明等资料并及时反馈执行法院;

  5.设有24小时在线客服,能够及时接受电话或网络咨询,且咨询过程具有录音、回放、复制、存储等功能;

  6.具有完善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工作制度;

  7.具备服务管理平台,对查看现场记录、电话(网络)咨询记录、看样动态信息等信息能全程留痕,存档备查;

  8.具有承担网络司法辅助拍卖工作相关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报名:

  1.被人民法院纳入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被人民法院纳入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在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被其他法院除名的机构,或者原被除名机构更名后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或者由被除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控股股东另外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被除名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5.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两家及两家以上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其中一家已申报的。

  6.其他不应被纳入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情形。

  三、报送材料

  申请机构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地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三)实缴注册资本证明资料;

  (四)专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

  (五)至少2名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本地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六)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须载明面积;

  (七)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必要的设施设备、电话客服等证明材料。

  (八)既往拍卖辅助服务案例。如有拍卖辅助工作服务经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拍卖辅助工作服务经历,不需填报。

  (九)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纸质申请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电子版发送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申报时间、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二)邮寄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政编码:730070(邮件注明:申报拍辅名单库)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博        

  联系电话:0931-2839352

  电子邮箱:233831831@qq.com

    附件1:入库申请表模板.doc
    附件2: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3:专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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