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执行!甘肃一男子被法院拘留
2024-03-05 09:57
来源:麦积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司法拘留公告
为保障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六)项,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现决定公布第二批司法拘留人员名单。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被拘留人:柴真海
身份证号:62050219621217****
住址:天水市秦州区牡丹镇
执行依据:(2014)麦民三初字第21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51466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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