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4年“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按照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2024年“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安排,现就全市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共21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接访地点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大厅
兰州市各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访室
三、接访领导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本辖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等。
四、接待范围
1.本院作出生效的、未经申诉复查的刑事案件,经下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
2.超过申请再审期限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3.本院或下级人民法院执行不到位、申请监督的执行案件。
4.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五、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生效裁判文书、答复、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和书面信访申诉材料,代为申诉的须携带委托代理手续。
2.来访人员须自觉遵守信访秩序,配合法院做好安检工作,不得喧哗、吵闹、无理纠缠。
3.来访人员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文明、理性表达诉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
4.就同一案件、同一信访事项多人集体来访的,应推选五人以内代表进入接访室等候接访。
5.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附:人民法院信访接待专线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931-8563038
城关区人民法院:0931-8522825
七里河区人民法院:0931-2501137
安宁区人民法院:0931-7686042
西固区人民法院:0931-7355541
红古区人民法院:0931-6229884
永登县人民法院:0931-6660732
皋兰县人民法院:0931-5786750
榆中县人民法院:0931-5609921
兰州新区法院:0931-5170704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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