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男子因大货车冒用小客车ETC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获刑
10月17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五起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王某、邸某某等六人拘役二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刑罚,同时适用缓刑。
为规避称重、谋取不法利益,被告人王某、邸某某等人通过网络从他人手中办理小客车ETC收费识别卡,并安装在其所驾驶的大型货车从小客车ETC通道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使高速公路收费站按照小客车收费标准计费收费。经查,2023年1月至4月,被告人王某、邸某某等人驾驶的七辆大型货车36次骗逃高速通行费共计八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邸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各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全部补缴骗逃的高速通行费,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处上述刑罚。被告人王某、邸某某等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官说法:
上述案件中,6名被告人为躲避称重检测,所驾驶的大型货车冒用小客车ETC识别卡通行小客车专用通道,不仅利用大货车与小客车的收费标准差骗逃了高速通行费,同时超重车辆也给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此类行为既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自己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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