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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租户“鸠占鹊巢” 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2023-10-10 09:38 来源: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租别人门面做生意

  合同到期却赖着不走

  也拒不缴纳后续使用费用

  法院多次督促搬离,仍置若罔闻

  遇到这样的租客该怎么办?

  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对被执行人张某、刘某无权占有的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有力打击被执行人嚣张气焰的同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张某、刘某于2023年6月3日前搬离租赁房屋,但期限届满,二人却并未搬离,申请人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干警曾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刘某二人,耐心细致为其释法明理,敦促其尽快搬离租赁房屋,但张某、刘某却总以各种理由拖延腾退时间。念其确实存在腾退困难,申请人无奈一次次同意暂时放宽搬离日期。

  近日,法院干警再次前往督促,被执行人张某、刘某竟变本加厉,对执行干警泼皮耍赖,既无视腾房公告又拒不腾房。鉴于此,执行干警郑重向张某、刘某二人下了“最后通牒”,告之其若仍然拒绝腾退房屋,法院将在公告期满后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张某、刘某最终答应在一周之内腾空房屋并上交钥匙。

  然而承诺期满,法院却迟迟未见被执行人有任何主动履行返还义务的迹象,面对被执行人的出尔反尔,执行干警当机立断,邀请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张掖市忠信公证处工作人员即刻前往案涉门面,对相关房屋进行强制交付。眼看再无侥幸之机,被执行人张某、刘某瞬间服软,当场配合申请人主动腾退了房屋,并向法院上交了钥匙。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提示: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对拒不履行腾退义务的被执行人,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腾退义务的案外人,依法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所以“鸠占鹊巢”有风险,主动搬离最可靠,被执行人万不可为得一时之利,做得不偿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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