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法院告诉你
婚约彩礼纠纷一直是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地域性“高价彩礼”的问题愈发严重,随着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后,此类情况虽有所改观,但也会引起一系列的纠纷。
近日,靖远县人民法院五合人民法庭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在判决生效后,被告方主动履行返还彩礼义务。
案情回顾
原告孙某(男)与被告金某(女)经媒人介绍相识,不久双方便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因缺乏了解,矛盾不断,共同生活时间较短。2022年11月25日,经五合人民法庭主持调解双方离婚,但因被告方婚前索要高额彩礼118000元,致使原告方生活困难,就彩礼返还双方分歧意见较大,后原告方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方返还借婚姻索取的彩礼。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调解过程中始终将法理和情理相结合,耐心进行劝解,希望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因双方各执己见,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后,本案开庭审理中,承办法官通过法庭调查、举证及辩论环节,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证据情况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错情况,判决金某及其父亲向孙某及其父亲返还彩礼59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驳回孙某及其父亲的其他诉讼请求。在向被告方送达判决书时,审判团队秉持化解矛盾纠纷的宗旨,再次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做好判后答疑,让当事人充分了解判决的相关法律规定,致力解开原、被告之间的心结。最终,在审判团队的见证下,金某父亲将现金59000元给付至孙某父亲。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法官用温情审判,做到案结事了,也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法官告诉你
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婚姻自由,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以双方感情为基础。对于彩礼这一项我国自古以来存在的民间习俗,发生纠纷时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这条规定讲的禁止借用“婚姻嫁娶”来索取财物,反对向男方索要不合理,高额的“天价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彩礼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2023-08-18庆阳宁县法院:抖音购物起纠纷,隔空调解化干戈
- 2023-08-17父母离世留下债务,“信义少年”用6年还清……
- 2023-08-16敦煌市法院:集约送达│“您收到一条新消息” 法院发来“诈骗”短信?真相其实是……
- 2023-08-09盗刷他人支付宝,任性转账消费80000余元,获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