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他人支付宝,任性转账消费80000余元,获刑!
2023年8月3日上午,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刑庭工作人员不辞辛劳,在炎炎烈日下驱车一千多公里来到宁夏固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精神病康复医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红盗窃罪一案。由于被告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在主治医生的安抚下,被告人情绪稳定,公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举证、质证,案件在医院的大力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庭审,并对被告人刘某红盗窃罪一案当庭进行宣判。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间,被告人刘某红在甘肃省酒泉市中医院治病期间,与同在该医院住院治病的被害人杨某魁认识,在杨某魁借用其手机登录支付宝账号还花呗借款时,被告人刘某红知道了杨某魁的支付宝账号和登录密码,之后被告人刘某红未经杨某魁同意,且在杨某魁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使用手机登录被害人杨某魁支付宝账号,通过套现金、给自己、家人购买手表、戒指、衣服、化妆品、充电话费等手段,盗刷了杨某魁储蓄卡及支付宝花呗账户内资金共计89099.65元,后将盗窃赃款挥霍殆尽。
法官提示:现如今,支付宝、微信等APP大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为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便捷,但用户的账号密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在此,肃州区人民法院要提醒广大支付宝、微信等客户端用户,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手机安全,注意遮挡并保护支付密码,慎防被骗或者被盗刷。也切勿随意将账号密码等信息透漏他人,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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