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秦州区法院高效审结检察院支持起诉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秦州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4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2年6月25日,张某等4名农民工在秦州区某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承包方、施工方迟迟不支付劳务费。农民工遂将该问题反映至天水市劳动监察大队,在监察大队协调下,承包方、施工方向农民工出具了结算单,但至今未按约定付款。张某等人向秦州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的同时向秦州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秦州区法院综合审判庭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秦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全程参与。在调解过程中,承包方、施工方对欠付张某等人劳务费的事实无异议,但认为欠付金额不应以结算单为依据,因其出具结算单时未扣除张某等人未完工的部分。张某等人则认为承包方、施工方将未完工部分扣除后才出具的结算单,应按结算单的金额支付劳务费。双方各执一词,经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该批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今后,秦州区法院将多措并举加大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对接,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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