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鼎立信 >> 法院要闻

酒泉扫黑除恶常态化后首起涉恶案件宣判

2023-03-24 09:33 来源:瓜州县法院

  3月23日上午,瓜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贾某、韩某、马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某、韩某、马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在瓜州县域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多名未成年人,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依法对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