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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成县法院:倾心调解促执行 一案多赢谱和谐

2023-03-23 09:31 来源:陇南成县法院

  近日,成县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8月30日,者某与王某签订建房协议,由王某为者某修建位于成县城关镇某村的住房。后因王某未按照协议完成房屋修建,且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多次找王某协商未果后,者某诉至法院。同时,原告者某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书,要求对案涉房屋工程质量及修缮费用进行鉴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访宾及时阅看案卷材料并询问当事人后了解到,该案是一起持续多年的建房纠纷,且房屋修建完成后者某尚欠王某10万元工程款纠纷未付,王某已将者某诉至法院,案件现已进入执行程序。若本案处理不当,很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矛盾升级,不利于案件的化解,为了防止出现“审理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王访宾法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该矛盾。

  在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后,承办人多次找原告协商沟通,希望原告能撤回鉴定申请,调解处理该纠纷,但原告态度坚决,表示要坚持鉴定。鉴于本案的特殊性,调解处理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不仅可以省下高额的鉴定费,而且能一次性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在开庭前,承办人没有放弃,决定对本案再进行一次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己见,分歧巨大。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人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以情说理、以案说法,并向当事人告知鉴定存在的风险以及不利的后果。承办人用最直白的语言把法律关系、利害关系剖析给原被告双方,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某补偿者某房屋修缮费用30000余元;者某将剩余的工程尾款一次性支付王某,王某撤回强制执行。至此,该起建房纠纷得以解决,一个纠纷两起案件圆满化解。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处理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时,如果机械的进行质量鉴定,一方面鉴定程序能否顺利启动尚不确定,另一方面,鉴定结论是否完全客观、公平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高昂的鉴定费只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近年来,成县人民法院对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类案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创新调解方式,优化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效率,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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