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山丹法院李桥法庭一案多解 培植新时代乡村“无讼”文化
近日,山丹法院李桥法庭通过庭前传唤、打电话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顺利解决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双方搁置近六年的经济纠纷得到妥善化解,真正践行了人民法院通过多元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
2016年,被告张某在原告李某处借款50000元。因张某一直未归还借款,李某从2017年至今也未向张某支付租住张某房屋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六年来,张某一直在外地打工未回过山丹。今年10月,张某因家中有事回到山丹,李某得知后就将其起诉至法院。
该案虽为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事实比较清楚,很容易作出判决,但是如果以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处理后,被告势必会因租赁纠纷再次将原告也起诉,这样就会产生房屋腾退等一系列疑难问题。承办法官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决定加大调解力度,与双方及代理律师多次沟通,耐心释理说法,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以房租等费用抵消被告部分欠款,原告限期向被告腾退移交房屋,剩余款项根据被告的偿还能力分两期向原告付清。至此,双方搁置六年的经济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古时候,孔子用“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来倡导“无讼”的法律观念。近年来,党和国家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方面,倡导以非诉讼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李桥法庭植根于乡村,受理的案件也多为内生性案件,具有培育新时代乡村“无讼”文化的深厚土壤。
下一步,李桥法庭将加大普法力度,积极设立法庭驻乡村、学校、企业的法治服务站,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巡回审理等方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对群众的行为指引。同时,全面分析辖区内案件具体情况,坚持找症结、议方法,引导群众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切实降低“万人成讼率”,助推乡村多元解纷体系建设,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无讼”文化根植在群众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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