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瓜州县法院:线上线下相辅相成 高效执行保障权益
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为申请人吴某一次性办理了93万余元的执行款领款手续,其申请执行的财产损失赔偿纠纷圆满执行完结。
1995年始,原告吴某陆续在敦煌党河西岸约320亩荒地上栽植了杏树、枣树等树木。2019年10月,被告敦煌市某单位以吴某栽植的树木位于河道为由清除了320亩树木,后吴某向瓜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经法院审理,被告敦煌市某单位应赔偿原告吴某财产损失93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单位一直未履行义务,吴某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控、线下调查的方式分两组执行案件,一组干警驱车前往敦煌送达并约谈该单位相关责任人,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一组干警则借助网络查控,足额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内的93余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执行干警当即对该单位账户内的存款进行了司法扣划。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有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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