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敦煌、瓜州、玉门法院巧执行保权益把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到实处
优化营商环境
酒泉法院都有哪些亮点举措?
公平公正的司法为民
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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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构筑法治化营商环境
注入司法新动能,我们在行动!
酒泉中院自2021年9月26日
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开设了“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推送信息
宣传展示了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及成效
从2022年7月19日起
为更加突出优化营商环境舆论宣传的
系统性、体系性、全面性
将采取“以点串线”“汇聚成面”的方式
不定期播报“新篇章”
在更高层次上呈现优化营商环境的“进行时”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酒泉两级法院围绕经济社会大局发展,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思路和要求,不断优化工作举措,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阿克塞县法院巧用“活封”促执行
(阿克塞县法院-李晓龙)“这是一件涉企案件,为了更好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要尽可能采用‘活查封’设备的查封方式,这样既能避免企业因查封而陷入困境,又能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案件执行,实现双赢。”面对申请执行人急于实现权利而被执行人又因多种客观原因难以立即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情况,8月12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文波向执行法官说道。
今年5月,某物流园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案是一起涉企案件,县法院执行局秉着公正执行、善意执行、谦抑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以及充分保护企业发展需要,执行法官带领干警多次到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向企业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
在了解到该公司运营困难不能及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执行局决定采用查封设备的方式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考虑到该企业的设备被查封后,势必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而且会影响到该案的后续执行。为了最大限度降低查封措施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证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增强发展能力,执行法官本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执行理念与申请执行人充分沟通后,县法院执行局采取“活查封”的方式对企业设备进行了查封。
历时一下午,执行局干警完成了对被执行企业厂房内设备的清点、登记造册等一系列工作,并向企业负责人送达了设备保管书。“此次我们采取的是‘活封’,意思是查封后,工厂可以继续生产、经营,但是对于查封的设备不能转移、变卖、毁坏。”执行法官现场告知企业负责人。
敦煌市法院灵活适用执行措施促质效提升
(敦煌市法院-刘琦山、朱飞)敦煌市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执行理念,彰显公正文明执行,在执行中依法审慎灵活适用执行措施,切实减轻因执行给民营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最大限度地为民营企业争取发展空间创造有利条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效执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敦煌市某水产公司一案,南湖某渔塘从水产公司购买36600余元的活鱼用于其经营的鱼塘,经双方核算,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于2021年6月全部给付,但逾期未履行,申请执行人系小微企业,目前急需资金进行周转,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可能无法继续生产经营而面临破产的风险。
进入执行程序后,敦煌法院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察看,查明该鱼塘现经营状况良好,为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向其送达了执行文书,并责令对方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后果,以及敦煌法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与决心。
为了尽量缩短执行周期,执行法官立即冻结了被执行人的账户资金,在法院执行的强大威慑力下,南湖某鱼塘负责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即支付了全部执行款。至此,这起涉企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定期执行回访,让执行和解无“后顾之忧”
“你好,今天打电话了解一下,上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是否将案款全部履行到位?”“最近他们跟我联系了,已经付了5万了,下剩的我这边开出发票后那边就准备付款了,谢谢法官费心了”。
这是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8月10日回访一起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的案件的记录,申请人为敦煌某建材公司,被执行人为我市一实业公司,涉案标的15万余元。该起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签订协议当日履行5万元执行款,剩余10万元承诺年底之前给付完毕。经本院跟踪回访,被执行人已于8月10日将剩余案款10万元履行完毕,该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积极探寻“亲商暖企”新模式
敦煌法院致力于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为企业健康发展出谋划策。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10场次,传达了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种惠企政策,并对企业经营中经常的法律问题认真解析研判,助力化解风险隐患,通过座谈会、法律宣讲等方式,主动倾听企业诉求,规范企业运行,帮助企业拓宽思维,强化企业运营管理。
瓜州县法院灵活执行保权益
(瓜州县法院-胡志标)瓜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庭速执中心团队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现场办理了以物抵债手续。
申请人严某与被执行人宋某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瓜州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宋某立即给付货款8500元,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此后,宋某并未及时缴纳欠款,严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团队立即对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对宋某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但其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团队遂多次对被执行人宋某进行约谈,告知其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宋某听闻,表示自愿将自营商店内的酒抵顶给申请人,申请人表示同意接受。随后,执行团队赶赴被执行人宋某的商店,在诸方的共同见证下,被执行人将酒交给申请人,该案顺利执结。
玉门市法院执行利剑决胜金秋
(玉门市法院-张超)8月15日上午,玉门市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秋季集中执行”动员会。玉门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志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庭室负责人,执行局、法警队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邱文礼主持会议并对此次行动进行部署安排。
会上,首先由执行局副局长梁林春向参会人员通报我院今年以来收结案、执行指标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执行局新收案件1879件,旧存196件,合计2075件;已执行结案1370件,结案率66.02%,现未结案件725件,其中涉企业案件394件,涉金融案件153件,涉民生案件145件,其他案件33件。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邱文礼表示:为确保开展秋季集中执行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各办案团队要增强工作主动性,任务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各执行团队要合理分工、相互配合,下大力气开展好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做到底数清、任务明。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执行力度,用尽强制执行措施,工作天天有进展、周周有通报、月月有提升。通过开展秋季集中执行行动,攻克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力争各项执行指标跻身全省前列,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同时,对信访案件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志宏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坚定的信心、积极的姿态、勇挑执行重任,依法、依规、依理办案。各部门通力配合,切实提升执行质效,让此次行动出实招、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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