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铁面无私惩罪恶 情暖归途化人心
提到刑事审判法官,在多数人的印象中是审理案件时的义正词严和铁面无私,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时的横眉冷对和心如磐石,他们各个都拥有生杀大权。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的刑事审判法官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在用法律的眼光审视一件件惨剧时,他们也希望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用温情去拯救那些误入歧途,但还心怀希望的困难当事人。
2022年8月12日,被告人林某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经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被当庭取保候审。但因林某在被羁押前将手机、身份证及随身物品全部寄回老家山东德州,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审法官多次联系林某家属,但其家属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也不愿为林某提供任何帮助,最后甚至拒接电话。考虑到释放后的林某没有手机、身份证且身无分文,家属又拒绝协助其返乡,加之近期部分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林某无法扫码进入各种场所,也无法维持日常生活和购票返乡,几乎是寸步难行。为防止其流落街头和再次犯罪,主审法官张铭睿决定帮助其返回山东德州。为使林某能够搭乘返乡的火车,张法官当天就带林某到派出所办理了临时身份证并协调相关人员对林某进行了核酸检测,后联系嘉峪关市救助站为林某购买了返回老家的车票,同时张法官还为林某准备了食物、水、口罩及现金等。即将返乡的林某在离开前激动地说:“感谢法官,如果没有你们的关心和付出,我将走投无路,我保证今后一定汲取教训, 学法守法,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决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在此案件审理中,刑事法官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用案外帮教的行动让他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社会的善意,为他今后的人生之路点亮心灯、撒入阳光。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的基础上,以实际行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增强群众安全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用法律传递温情,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确保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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