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李崇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开庭
7月7日,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镇原县委原书记李崇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李崇暄在担任甘肃省镇原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3401.5万元。被告人李崇暄另有1913.5641万元的家庭财产无法说明来源。提请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重点围绕焦点展开庭审。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崇暄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崇暄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兰州市部分人大代表、省直机关部分干部及被告人亲属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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