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与甘肃政法大学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2020年8月27日,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与甘肃政法大学举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签约暨“甘肃政法大学校外实践实训基地”揭牌仪式。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隋福珍及班子成员,甘肃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焦盛荣、甘肃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董志峰、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高国富、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郜占川出席仪式。签约仪式由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列东主持。
首先,焦盛荣代表甘肃政法大学致辞。他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实习实训是滋养法学教育的生命之泉。实习实训贯穿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是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环节。此次“实习实训基地”挂牌,意味着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与甘肃政法大学合作关系的升华;意味着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承担起了国家法治人才培养的光荣任务,也意味着甘肃政法大学实习实训基地的新拓展。
接着,隋福珍代表新区法院致辞。她指出,“理论出真知,实践长才干”,实习实训基地的建立,为甘肃政法大学在校学生实践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素养提供了一个新的阵地,是新区法院和甘肃政法大学共同探索法学教育工作的有力举措。新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加强与甘肃政法大学的合作共建,创新法治教育实践形式,丰富实践载体,拓展实践内容,结合在校大学生所学专业,为同学们提供合适的实习岗位,提高学以致用的能力。今后实习实训基地将成为甘肃政法大学学子实现自我的完美平台。同时,甘肃政法大学丰富的教学资源,也将会为新区法院干警提升法学素养,强化审判能力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最后,隋福珍和焦盛荣代表双方签署了《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并为“甘肃政法大学校外实践实训基地”举行揭牌仪式。
据悉,根据协议,新区法院将选派多名资深法官担任甘肃政法大学客座教授或实践导师。甘肃政法大学也将指派若干名理论水平较高、热心于司法实务的教师担任新区法院的咨询专家,安排咨询调研任务。
会后,焦盛荣副校长及各位教授在新区法院班子成员的陪同下参观了新区法院,并与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的新区法院干警们一同拍照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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