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鼎立信 >> 悬赏公告

悬赏!快来提供有效线索

22-05-19 08:50 来源:陇西县人民法院 编辑:靳佩佩

  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甘1122执悬13号

  本院执行窦怀海与陈永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永刚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永刚,男,汉族,1979年12月1日生,甘肃省陇西县人,居民,公民身份号码622425197912015714,住甘肃省陇西县福星镇裴家湾村裴家湾社28号。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永刚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赏。

  未履标的金额人民币25220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32-5961135

  19993292669

  联系人:张法官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甘1122执悬14号

  本院执行赵想林、赵东辉、刘惠鱼、杨学军与张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峰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峰,男,汉族,1986年11月19日生,甘肃省陇西县人,农民,公民身份号码622425198611198013,住甘肃省陇西县碧沿镇王庄村阳山社5号。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峰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赏。

  未履标的金额人民币17113.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32-5961131

  19993291126

  联系人:石法官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甘1122执悬15号

  本院执行鱼旺平与张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平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平,男,汉族,1975年11月13日生,甘肃省陇西县人,农民,公民身份号码622425197511130172,住甘肃省陇西县景家桥3号楼。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平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赏。

  未履标的金额人民币23460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32-5961129  

  19993291089

  联系人:杨法官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