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张掖临泽县法院:七旬老人起诉 法院快速调解
近日,临泽法院快速调结2起原告在70岁以上的“特殊”的民商事案件。
【案件一】
原告张某甲称,2019年2月份,被告在原告丈夫处赊购化肥,价值76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3000元,下剩4600元未还。现要求被告偿还欠款4600元,并承担利息500元。
群众利益无大小,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没有因案件标的微小而忽略对案件的重视,及时联系被告,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原告系七旬老人,行动不便,承办法官随即通知被告前来法院进行处理,争取调解案件,让双方都能获得满意的结果。
在充分掌握案情后,经过法官的努力,原告放弃了要求被告承担利息的诉求,且考虑到正值春耕,被告经济紧张,最终同意被告于2022年6月底前偿还欠款。
【案件二】
原告张某乙称,2021年9月,被告陈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临泽县城区某路口时,与原告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住院治疗。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被告陈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事故责任。现原告要求被告及被告机动车承保的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37000余元。
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且因发生交通事故后自身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在基本了解原告期望值后,主动与被告及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力求通过调解让双方都能获得满意的结果。最终,本案在法官主持下达成由保险公司赔付原告各项损失13000元。
上述2起案件,自立案到结案均只花了短短的几天。尤其是第一件案件,前一天立案,次日便得到有效解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临泽法院司法的温度和速度,也充分体现了临泽法院法官司法便民的力度和惠民生的态度,那就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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