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高台法院:家事调解亮“金牌” 云端“隔空”解纠纷
4月25日下午,高台县人民法院南华人民法庭通过网络云庭审的方式,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施行后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家事调解员参与的第一例案件。

图右下角为家事调解员
赵某与张某某于2013年相识谈婚,婚姻起初夫妻二人感情甚好,育有一子,家庭其乐融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常因家务琐事、经济开支、性格差异等原因发生争吵,为此妻子张某某便于2019年2月离家外出,由此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2022年3月,张某某将赵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离婚。案件受理后,法庭工作人员依据张某某提供的地址向赵某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但经过多次送达和调查,赵某下落不明,由此该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案件审理期间,张某某向法庭再次提供了赵某的有效联系方式,通过法官倾心沟通联系,最终确定了开庭的时间。但赵某表示其在外地,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参加庭审,故法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云上法庭”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现在开庭,当事人“隔空”喊话,庭审活动一切如常,原告和被告分别进行了陈述答辩和举证质证,庭审现场井然有序,庭审画面清晰,声音传输流畅。庭审结束后,家事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对该案进行了“隔空”调解。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家事调解员运用反向思维,亮出调解“金牌”,当事人的情绪很快便缓和了下来,双方多年的感情纠纷得以妥善化解。最后在法官对调解协议的确认之下,双方“隔空”在调解协议上签署了姓名。
家事审判不仅关系到小家庭的和谐,也关乎社会大家庭的安定。为妥善化解家事纠纷,法庭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在化解家事纠纷中的积极作用,邀请家事调解员参与本案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通过此种方式有效防止家庭矛盾纠纷的进一步升级和激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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