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公开聘任特邀调解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强化诉源治理,高台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聘任特邀调解员,现将有关聘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特邀调解员是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或邀请,负责对案件进行调解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特邀调解员8名,其中男6名、女2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管理;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上,62周岁以下,调解能力突出的可放宽至70周岁以下;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社会威望高、调解能力突出的可放宽至高中文化水平,同等条件下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
以下人员优先聘任: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其他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等;
2.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
3.具有教育工作、妇女儿童工作或村委会、街道社区等基层工作经历的。
以下人员不得聘任:
1.正在被追究或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其他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的情形,可能影响司法公信力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4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高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高台县人民法院办公楼402室)。
4.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特邀调解员报名表》(到报名现场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原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等出具的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担任特邀调解员的证明材料);
(4)近一年的体检报告或者健康证明;
(5)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联系电话:0936-6635011
五、人员确定
由高台县人民法院根据聘任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试调解,最终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任手续者取消聘任。
六、公示
特邀调解员聘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任命与培训
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试用期合格者,由高台县人民法院颁发特邀调解员聘书。由高台县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业务培训后,在高台县人民法院从事专职调解工作。聘期一年,聘期满后,工作优秀者可续聘。
八、报酬待遇
特邀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的报酬待遇按照《高台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高台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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