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张家川县人民法院:疫情之下 倾力执行
目前疫情对执行工作效率带来了严重影响,针对此情况,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转变工作思路,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案方式,确保疫情之下执行工作“不停摆”,做到防疫和执行两不误,执行效果不打折。
近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疫情期间圆满执结一起合同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撒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由撒某偿还杨某借款20000元。我院受理后,因被执行人电话停机,经多方联系得知撒某在兰州打工,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释明工作,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最后被执行人撒某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并通过微信转账转来执行款,执行法官即时转入执行专户,通过一案一账号向申请人发放,申请人领到执行款后,充满感激地说:“没有想到疫情期间这么快领到了执行款,谢谢你们的付出。”最终,该案圆满执结,及时兑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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