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未成年人犯罪后自首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小帅就读于某校高中二年级(未满18周岁),由于父母离异,小帅性格比较内向,虽然学习成绩比较差,但其本性不坏。2021年2月的一天,朋友叫小帅出去聚餐,几杯酒下肚后小帅就喝醉了。醉酒的小帅不小心撞到了邻桌一个女孩的身上,该女孩的男朋友非常生气,便与小帅争吵起来。后来小帅先动起手来,小帅的朋友见状后也蜂拥而上,将该男子打伤。等警察赶来,小帅等人已经逃跑了。第二天,小帅觉得自己酒后冲动不应该动手,于是主动去派出所找警察叔叔自首。
小帅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对于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的他,是否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法律讲堂}
对小帅是可以免除处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且犯罪后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本案中,小帅涉嫌寻衅滋事罪,按情节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小帅犯罪后有悔罪表现,酒醒后主动到派出所自首,符合犯罪后自首的条件,因此应当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
(三)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
(四)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
(五)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
(六)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法官小结}
家庭主体地位的缺失,会造成未成年心理上的缺陷,从而导致未成年出现认知上的偏差,做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任重而道远,需要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共同努力,尤其是父母,应该给予未成年子女更多的关爱,让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让未成年拥有一个光明而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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