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法院发布悬赏寻5人线索,高清照+住址+悬赏金额!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甘2923执悬54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唐仲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唐仲辉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唐仲辉,男,生于1965年12月5日,汉族,住甘肃省永靖县徐顶乡三联村六社179号。公民身份号码622923196512052313。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3738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唐仲辉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17309309997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甘2923执悬55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尤令龙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尤令龙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尤令龙,男,生于1993年3月23日,汉族,住甘肃省永靖县太极镇上古村六社。公民身份号码622923199303230818。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0150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尤令龙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18089302378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甘2923执悬56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魏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魏星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魏星,男,生于1993年07月05日,汉族,住甘肃省皋兰县什川镇接官亭村33号。公民身份号码620122199307051436。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3758.92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魏星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3000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17309309997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甘2923执悬57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张书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张书云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张书云,男,生于1956年9月30日,汉族,住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川西路65号1单元106室。公民身份号码622923195609300112。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书云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17309309997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甘2923执悬58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曹建红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曹建红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曹建红,男,生于1967年10月22日,汉族,住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昱凤凰城3号楼1单元1601室。公民身份号码321025196710227411。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05600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曹建红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2000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17309309997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相关新闻
- 2021-08-24法院+媒体高强度曝光!甘肃25名失信人员照片、住址全公开!
- 2021-08-19甘肃法院高强度曝光一批“老赖”,附高清照片,欢迎指认!
- 2021-08-03甘肃公布6名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高清照+金额被曝光!
- 2021-08-03实名高清曝光!甘肃这20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精彩推荐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