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六专四室”督查验收工作组莅临夏河县人民法院督查指导工作
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六专四室”督察验收工作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吕松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李久林带领警务科工作人员到夏河县人民法院督察指导“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工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王永平、副总队长刘克勇,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买自平陪同督查。
督查工作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夏河县法院审判楼项目“六专四室”在建情况,并听取了院党组书记、院长乔拉目及法警队负责同志对“六专四室”改造建设情况、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警务安保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督查工作组强调,“六专四室”标准化建设是一项一次投入、长久受益的工作,标准规范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要严格按照最高院的指示要求,把“六专四室”建设好、维护好。同时,要以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提升法警队严格化、正规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抓好“六专四室”建设管理、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助推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乔拉目表示,夏河县法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司法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六专四室”规范建设要求,有序推进“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夏河县法院将在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和州中院支队的关心领导下,继续坚持主动作为,以更大举措持续抓好整改,坚决把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中,促进警务保障工作安全化、规范化、智能化。
“六专四室”是指: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专用电梯、专用桌椅、专用卫生间;羁押室、监控室、警用装备室、枪弹室。“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是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民法院警务工作规范化水平、筑牢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保障的一项重点工作。
下一步,夏河县人民法院将在深化“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基础上,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持续抓好警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提升法警的综合素质和警务技能,以更大举措持续抓好整改,全面提升法院司法警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为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警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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