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法院公开悬赏,奖金等你来拿!
陇西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0)甘1122执悬63号
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冉榕思与郭晓龙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郭晓龙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冉榕思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郭晓龙,男,汉族,1988年1月20日生,甘肃省陇西县人,农民,公民身份号码622425198801200030,住甘肃省陇西县巩昌镇红星村大碑院社47号。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郭晓龙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奖赏举报人500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赏。
未履标的金额人民币4670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32-5961129 19993291089
联系人:杨法官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陇西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0)甘1122执悬64号
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魏晓芹与张映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映江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魏晓芹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映江,男,汉族,1966年6月25日生,甘肃省陇西县人,农民,公民身份号码622425196606251351,住甘肃省陇西县巩昌镇团结村陈家寺社33号。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映江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奖赏举报人500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赏。
未履标的金额人民币240582.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32-5961129 19993291089
联系人:杨法官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陇西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0)甘1122执悬65号
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段义忠与汪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汪涛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段义忠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汪涛,男,汉族,1993年4月5日生,甘肃省陇西县人,农民,公民身份号码622425199304051219,住甘肃省甘肃省陇西县巩昌镇汪家门村汪北社71号。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汪涛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奖赏举报人500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赏。
未履标的金额人民币14482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32-5961131 19993291126
联系人:石法官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如果您有以上这3位的线索
请提供给陇西县人民法院
同时
为了保护线索提供人
陇西县人民法院承诺:
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身份、
提供财产线索等信息,
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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