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案件快报
2020年11月19日,白龙江林区法院使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仅用一小时审结了三起盗伐林木案,从而达到简案快审、提升审判质效的目的。
被告人老某、阿某、班某某以修建房屋为由,携带油锯和斧子,擅自进入迭部生态建设局安子沟林场管护区内,分别盗伐国有林木云杉树5棵、6棵、8棵,立木蓄积分别为4.8738立方米、7.4950立方米、8.2399立方米,数量较大,公诉机关指控老某、阿某、班某某犯盗伐林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且量刑建议适当。
三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老某依法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作案工具油锯1台、斧子1把予以没收。被告人阿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作案工具斧子1把予以没收。被告人班某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200元;作案工具油锯1台、斧子1把予以没收。
白龙江林区法院严格按照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司法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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