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深秋雨雪夜路 难挡执行初心
近日,成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
小舅子驾货车致姐夫死亡
赔偿各项损失15万余元
2017年7月27日,王某博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向四川省成都市,在行驶过程中车辆与隧道内电缆井台阶发生刮擦,又与隧道外右侧高架桥防护墙及防护墙上路灯灯杆发生刮擦,造成乘坐人张某龙坠入高架桥下后当场死亡。经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博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龙承担次要责任。
2019年6月14日,成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博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川、王某叶各项损失15万余元(不包括已支付的41.5万元)。二附民原告人不服判决上诉至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干警不顾风雨雪阻挡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20年4月,王某博刑满释放后返回陕西省榆林市老家,张某川、王某叶申请执行。执行干警通过微信向王某博送达了执行文书传唤其到庭,并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王某博拒不到庭,也不履行。成县法院遂向公安机关申请协助查找。
10月27日上午7时,成县法院执行局接到公安机关电话,被执行人王某博已被庆阳市公安机关控制,向院党组汇报后,执行干警一行4人火速前往庆阳市接收被执行人。

深秋季节,恰逢全省气温骤降,车辆行驶至平凉市华亭县安口镇时,遇到雨雪天气,干警们又冷又饿又急,但是为了安全起见,车辆行驶不能过快,只能在雨雪中缓缓前行,往常需要7、8个小时的路程,干警们走了差不多12个小时,到庆阳市已是晚上8时,办理好交接手续,干警们才顾得上吃饭休息。

又经过一天的风雨兼程,王某博被带回了成县法院,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让王某博能尽快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一边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讲解法律规定,一边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准备司法拘留。最终在法律威慑和执行干警劝导下,王某博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通过家属交纳执行款6万元,并与二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经过两天两夜的风雨兼程、斗智斗勇,执行干警虽疲惫不堪但一直不敢放松警惕,待案件顺利执结,这才真的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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