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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中级人民法院:到群众家门口办案 便民路上更接地气

2020-10-21 09:54 来源: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

  10月17日,临夏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军带案下乡,前往康乐县康丰乡田家沟村走访群众,实地了解情况,成功调解一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告承包地东、南、北面与被告的地相邻,被告在地里、地头种植白杨树和柳树,由于树木粗壮,枝条延伸至原告承包地中,遮挡住了原告种植地的阳光,庄稼因缺乏光照而收成受到影响,一审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砍掉其延伸到原告承包地中白杨树和柳树的树枝,排除该树枝叶和根对原告所种植庄稼的长势的影响。后被告以砍掉白杨树树枝与事实不符,没有判决退还西侧属于其土地为由上诉至临夏中院,矛盾愈演愈烈,多年的好邻居争得面红耳赤,恶语相向。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马军一行在现场进行实地勘验,详细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和争执要点。考虑到双方本是同村,又是相邻关系,为保证把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不致“小案拖出大案”,召集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听取双方的意见进行调解。刚开始双方情绪激动,都认为自家吃了亏,极不配合,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马军从情、理、法等方面入手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针对当事人的疑惑,根据法律规定现场进行解答,耐心宣讲相关法律规定,释明调解成功的法律后果和意义,通过4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现场气氛渐渐缓和,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在靠近上诉人后墙处留50公分土地作为出行的通道;上诉人将靠近被上诉人承包地的柳树移除,北面白杨树伸入地的树枝砍掉,南面地边的两棵杨树移除,你砍树、我让路,二人最终握手言和,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

  调解结束后,围观的群众表示,通过旁听法院调解案件,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和做人处事的道理,受益匪浅。同时,也借着这次机会对法院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想不到法院同志办案这么认真负责,这样的同志执法办案,我们群众放心!

  从坐堂问案到下乡调解案件,是开展院庭长带头办案理念的具体实践,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法官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的积极性,对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对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在一线办案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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