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国同志被评为两当县第四届道德模范!
近日,我院干警苏建国同志被两当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两当县第四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苏建国,男,回族,中共党员,1963年6月出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进入两当县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两当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参加工作以来,苏建国同志爱岗敬业、勤勤恳恳、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曾多次被评为 “先进个人”、“调解能手”、“办案能手”。
一、扎根基层三十载,青春年华报家乡
20年前,苏建国就在站儿巷人民法庭工作。那时,站儿巷交通、生活都不太方便,法庭也就2名干警。风华正茂的他凭着对审判工作的一腔热血,在那里一待就是20年。在那漫长的20年里,苏建国与周边乡镇的农民经常打交道,为他们化解了许多民事纠纷。与此同时,也为他的审判业务水平打下了牢牢的基础,让他对农民身份的当事人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坚定了“司法为民”的信念。
2009年,苏建国调入县法院,一干又是10多年。苏建国同志参加调处的民商事案件近200多件,涉及婚姻家庭、山林土地、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相邻关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财产继承等各个方面。承办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到70%以上,所承办的案件无一件投诉、上访。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苏建国同志既当审判员、调解员,又当法律宣传员、咨询员,时时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宗旨,事事以服务大局为重,用法治呵护了这片他深深热爱的黄土地,用青春谱写敬业奉献的新篇章。
二、情系民心,执法为民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作为一名法官,苏建国一直奉行“草野观念”。他十分清楚的认识到要正确的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为了踏踏实实的为民办案,扎扎实实的为民办事,他紧紧依靠群众,处处方便群众,特别是针对民事案件的特点,尽量为当事人着想,不怕麻烦,甘于受累,不简单的一审了之,而是以特有的细心和耐心,化解纠纷。为了让争吵不休的夫妻重归于好,他经常奔波在田间地头;为了让卧床不起的老人终获赡养,他经常往返于病榻床前;为了让剑拨弩张的邻里握手言和,他穿行于东邻西舍,用细腻的情感触角,和风细雨的调解艺术,就地妥善处理、解决了大量纠纷。
三、讲政治、顾大局,秉公执法显忠诚
在工作中,苏建国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以共产党员的标准和法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办理案件积极追求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苏建国说:“民事案子极其敏感”,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起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情绪,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总是提醒自己,不能闭门造车、就案办案,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不惧辛苦,不怕麻烦,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真诚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平等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农民群众,更是十分耐心地给他们讲政策、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现在的苏建国,头发已经增添了许多花白的颜色。他把宝贵的青春岁月奉献给了人民法院事业,把那些热情、血汗撒在了庄严肃穆的审判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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