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酒泉法院司法救助19人,总金额60万元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措施,不断提升司法救助规范化、精准化力度,司法救助金额大幅度上升。近日,酒泉中院办理8件司法救助案件,集中向19名救助申请人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0万元,有效缓解了申请人因案导致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问题。
本次司法救助金发放对象主要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申请人赵某等3人是此次申请司法救助案件的典型,其系祁某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亲属,因刑事案件造成赵某家庭重大变故,全家仅依靠赵某一人打工维持生计,为农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而祁某尚在监狱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结合该案执行情况,本院决定给予赵某等3人司法救助金3万元。申请人在领取了司法救助金后,对本院干警及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当场表示会好好赡养老人抚育幼子,会用这笔救助金发展生产维持生计。
近年来,酒泉中院始终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党为人民谋幸福的一项民心工程,特别是将司法救助工作与精准扶贫攻坚克难深入融合,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了有效的救助,让被救助的被害人家属感受到了更多的温暖,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真诚传递了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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