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委常委会听取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汇报
10月13日上午,嘉峪关市委书记李忠科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汇报。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开的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精神。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从2020年9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春节前对涉黑恶刑事涉财执行案件、职务犯罪刑事涉财执行案件、涉民生案件、违法占用耕地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等五类案件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执行行动。
就贯彻落实好视频会议精神,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具体举措,一是建议市委书记、市长对专项执行行动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相关单位依法执行生效判决,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二是全市两级法院积极联系约谈涉执行案件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相关单位,督促其积极主动执行生效裁判确定给付义务。三是对约谈督促后仍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人民法院将对其财产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扣押等强制措施;对其负责人限制高消费直至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刑事责任。确保如期完成专项执行行动任务。
通过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旨在全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更好地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2020年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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