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法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躲避执行自讨苦吃
9月7日,肃北法院执行法官接到酒泉南苑派出所的通知,称已将本院移送公安机关网上临控的张某予以控制,请肃北法院办案人员尽快前往派出所办理交接工作。

本院受理执行的何某某与张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75.8万元,不但被执行人张某分文未履行,而且拒绝配合执行,打电话态度及其恶劣,也不告知执行法官其具体住址,经法院穷尽“总对总”查控系统及传统查控措施,均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移送公安机关网上临控也一直未将其控制,案件执行一度进入胶着状态。而申请人何某某因自身身体不好且一直未将其案款执行到位,多次表示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满。
当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控制后,执行干警均为之振奋,办理完手头的紧要工作后,立刻赶往派出所将被执行人张某控制。见到执行干警后,被执行人张某仍称其受疫情影响没有履行能力,经执行干警一夜普法释法并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张某终于为之所动,从抗拒执行变为了主动配合执行与申请人何某某达成和解履行协议,保证其开工复产后立即履行,并通过其家属向本院缴纳执行款20000元,申请人何某某表示认可。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法院说“躲避执行,自讨苦吃”,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国家赋予强制执行力的肃北法院执行局,一定会秉公执法、充分运用好手中的权力,坚持为人民服务,保障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不给恶意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可乘之机、可躲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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