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永靖法院拘留5名被执行人
近日,因规避执行,永靖法院对被执行人王兰芳、韩万红、王国明、焦世祥、马玉林5人分别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王兰芳(左二),女,汉族,生于1970年4月16日。住永靖县刘家峡镇川北一路322号1单元101室,涉执行案件2件,未履行标的额549600元。
被执行人:韩万红(右二),女,汉族,生于1981年7月25日,住永靖县刘家峡镇川南路246号。涉执行案件6件,未履行标的额3365880元。
被执行人:王国明(左二),男,汉族,生于1970年9月14日,住永靖县西河镇沈王村六社234号。涉执行案件19件。未履行标的额972622元。
被执行人:焦世祥(右二),男,汉族,生于1972年10月15日,住永靖县刘家峡镇金发花园4号楼3单元322室。涉执行案件10件,未履行标的额1324134元。
被执行人:马玉林,男,回族,生于1955年7月1日。住永靖县王台镇阳山村八社235号。涉执行案件1件,未履行标的额1645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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