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冒雨执行不怕难 拘留威力促结案

8月17日,康县的雨一如既往的大,但康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气氛依旧浓烈,办公室里法警手持手铐,欲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拘留措施……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某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赵某于2020年5月18日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康县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状况进行查询,但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执行法官靳从海遂将被执行人李某传唤到庭,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手续,限定执行期限,被执行人李某承诺主动执行并约定了执行期限。但约定的执行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李某不仅未主动执行而且电话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查找不到行踪,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8月17日,靳法官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因大雨回家,便立即带人冒着大雨前往李某家中,将其带回法院执行局。但此时的被执行人李某仍心存侥幸以无钱可供执行来拖延执行。看到被执行人李某毫无悔改之心,靳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当法警准备将手铐戴上被执行人李某的手腕时,他才认识到自己再也无法躲避执行了,主动联系家人筹集资金,当庭缴纳部分执行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赵某协商,达成了剩余执行款的给付执行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经济受到疫情冲击和影响,康县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的收入情况,采取善意的执行方式,给被执行人限定宽松的执行期限来筹集资金执行案件,但部分被执行人却肆意拖延、逃避执行。此次欲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正是告诫那些仍心存侥幸,在“老赖”边缘徘徊的被执行人,康县法院执行力量从未减弱,执行力度绝不放松,请自觉前往法院主动履行义务。
为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康县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将持续保持“高压”执行措施,用足用活罚款、拘留、限制消费令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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